“金银花”商标,行业协会:系列索赔案件迎来反转
上海碧丽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银花”花露水
今年1月1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报道,上海碧丽化妆品有限公司以其持有“金银花”商标,在全国发起数百起商标侵权诉讼,索赔超千万元。绝大多数法院在一审中均判决碧丽公司胜诉,并判被诉企业赔偿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澎湃新闻的报道还披露,该603857号“金银花”商标早在1994年就因注册不当被撤销,但在2010年被转让给碧丽公司,并进行了续展。金银花商标因此被质疑“碰瓷式维权”恶意敛财。
今年3月最高法宣布提审金银花商标案,但至今尚未宣判。今年8月,广东中山中院在二审中直接改判碧丽公司败诉。在全国多家高院提审该案后,碧丽公司表示撤回原起诉。
江西省保健与消毒产品行业协会秘书长表示,碧丽公司的诉讼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上百家企业不但被诉赔钱,还丧失了两三年市场机会,下一步他们将维权挽损。
9月8日,碧丽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澎湃新闻表示,他们已获悉国知局的该撤销公告,对此,他们将由专业团队提起行政诉讼。
“金银花”商标及索赔始末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金银花”商标案的曝光,源于全国花露水生产企业相继被以商标侵权起诉。其中,江西省保健与消毒产品行业协会60家企业总起诉金额就达1200万元,绝大多数判决中,企业均被判构成侵权并赔偿。
这些企业在生产花露水产品时,添加了金银花提取物,并在瓶身标注“金银花花露水” ,而被诉侵犯上海碧丽化妆品公司持有的“金银花”商标。
多家企业对于法院的败诉判决不能接受,因为其产品本身都有自己的注册商标,其标注“金银花”仅仅是作为描述性使用“金银花”名称,以提示消费者,并不存在去侵权他人商标。
知名日化品牌“蒂花之秀”的金银花花露水,一审也被判侵权碧丽公司的商标,赔偿15万元,二审江苏高院维持原判。
江西省保健与消毒产品行业协会秘书长武常委介绍,面对败诉判决和碧丽公司的索赔压力,“协会大量企业签署了5-15万元不等的所谓商标谅解协议书,并支付了赔偿款;很多赔偿款支付到了碧丽公司股东、或者案外人私人银行卡号,或者支付到涉诉律师事务所账号。目前有据可查的赔偿款已经达到几百万元。”
被诉不只是江西的企业。相关代理律师统计,碧丽公司的金银花商标案自2019年开始批量发起,约有200多起,每起索赔10万元左右,总索赔金额超千万元。
江苏诗妍公司代理律师赵智庆在金银花案再审申请时发现,金银花商标本身存在重大权利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