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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软企业认定申报指南

     企业认定后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 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 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研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增收增值税,对超过3%部分的增值税实行即增即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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