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软件著作权登记 最高可获800元补助
相传,古代一君王用重金买回千里马骸骨,人们闻讯后纷纷献上自己的千里马骸骨可得千金,何况活马?这一出自《战国策·燕策一》的“千金买骨”故事流传至今,用来意指十分渴望和重视人才。在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昆明市版权局)副局长徐艳波看来,由政府出资资助企业或个人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无疑是“千金买骨”的现代昆明版本。
今年8月15日,昆明市文广体局就《昆明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办法(征求意见稿)》召开听证会。资助办法明确规定:今后,凡是昆明市行政辖区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完成计算机软件及其有关文档的著作权登记并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后,均可向市文广体局申请最高800元的登记费用资助。“制定和出台这一办法,不仅是要给予申请人高于申请成本的资金资助,更重要的是希望借此来鼓励企业和个人进行著作权登记,进一步提高企业和个人软件研发的积极性。同时,也吸引更多的计算机软件开发人才和企业落户昆明。”记者从市文广体局(市版权局)了解到,该《资助办法》已获准通过,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昆明软件行业亟需振兴
2010年是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突破8万件的可贺之年。但当年昆明市辖区内计算机软件登记量仅有101件,在云南省著作权协会登记的仅有17件,登记量远低于其他省会城市。
“随着数字技术、网络传输等高新技术的发展和在社会领域的广泛应用,版权产业在许多国家经济体系中所占的比重迅速提升,成为各国新的经济增长点,并逐渐成长为新经济(310358,基金吧)的支柱。”根据昆明市文广体局版权管理处副处长李健鑫提供的数据,“十一五”期间,我国软件产业发展进入快速发展“黄金期”,著作权登记量呈现阶段性跨越式增长,从2006年的21495件增长到2010年的81966件,5年累计达24万余件,上海、成都、深圳的软件登记量同比增长均超30%,软件创新能力逐年增强。
而就在全国各地软件产业蓬勃发展的同时,昆明的情况却并不乐观。“2010年是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突破8万件的可贺之年。但当年昆明市辖区内计算机软件登记量仅有101件,在云南省著作权协会登记的仅有17件,登记量远远低于其他省会城市。”
在此形势下,《昆明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办法》的出台就显得刻不容缓。“目前,昆明正进入工业化加速、城市化提升、市场化转型、国际化拓展的重要时期,建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机制,提高文化软实力和公众版权保护意识,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昆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现代新昆明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李健鑫介绍,根据市委九届七次全会(扩大)会议提出“加快桥头堡城市建设,加快泛亚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打造泛亚市场品牌”以及昆明市文化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尽快组建昆明泛亚文化产权交易所”的工作目标,市文广体局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参考了成都、上海、南京等城市有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相关信息和资料的基础上,本着“激励创新、鼓励登记、择优资助”的原则,制定和出台了《昆明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办法》。
“五大明确”助推软件行业腾飞
《办法》明确了资助范围、资助工作职责、资助经费标准、资助审批与拨付以及对弄虚作假的处罚5方面的内容,从而最大程度地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全市软件研发的积极性。
《资助办法》共有13条,内容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的范围、资助标准和资助程序等内容。“希望通过明确资助范围、资助工作职责、资助经费标准、资助审批与拨付和弄虚作假的处罚这5大方面的内容,最大程度地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全市软件研发的积极性,提高全市公民著作权保护意识,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舆论氛围;营造良好的著作权保护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资助办法》规范:凡是昆明市行政辖区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完成计算机软件及其有关文档的著作权登记并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后,均可向市文广体局(市版权局)申请登记费用资助,或依托社会服务机构或自然人办理著作权登记资助事宜;资助经费由市财政局每年预算安排,由市文广体局(市版权局)统一管理,专款专用;登记费用包括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登记费、证书费。证书费在800元(含800元)以内的,按实际发生额给予全额资助;登记费、证书费超过800元的,按800元给予资助。同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只能申请一次资助。
“两大任务”规划长远发展
与资助经费相比,《资助办法》背负着的“两大任务”才是其根本意义所在:扩大版权宣传力度,营造著作权登记氛围;《办法》的颁布和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服务型版权行政部门的建设。
“制定和出台这一办法,不仅是要给予申请人高于申请成本的资金资助,更重要的是希望借此来鼓励企业和个人进行著作权登记,进一步提高企业和个人软件研发的积极性。同时,也吸引更多的计算机软件开发人才和企业落户昆明。”徐艳波认为,与资助经费相比,《资助办法》背负着的“两大任务”才是其根本意义所在。
“首先是扩大版权宣传力度,营造著作权登记氛围。”通过实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可以扩大著作权登记的宣传力度,引导权利人进行著作权登记,从而进一步整合全市著作权资源,吸引西部地区版权资源向昆明集中,逐步形成著作权资源数据库,为昆明泛亚文化产权交易所的建立奠定基础,形成初具规模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
同时,结合昆明自身的建设、充分利用“六五普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日等重大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版权宣传教育活动,并作为文明城市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此外,还需要充分利用公共网站、公共设施,发挥新闻媒体在著作权登记宣传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典型案例、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引导全社会关注版权,关注作品著作权登记,形成尊重版权、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版权文化氛围,为著作权登记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其次,《资助办法》的颁布和实施还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服务型版权行政部门的建设。“作为负责昆明市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受理、审核、发放的宣传及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我们必须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改进服务手段,为版权权利人、使用者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提供规范、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同时,加强与国内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版权专业代理机构、行业协会的合作与交流,广泛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积极扩展服务范围,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服务。”
记者杨璐(昆明日报)